環境保育公約

拉姆薩公約  資料來源:五股溼地樂園

       
由於全球的溼地不斷遭到破壞,溼地面積嚴重縮減,導致水鳥大量減少,為了讓全球的人們了解溼地的重要性,加入保護溼地的行列, 1971年2月2日有23個國家在伊朗的拉姆薩城簽訂國際重要溼地公約-特別是水鳥棲息地」,因此這個公約又稱為「拉姆薩公約」。目前拉姆薩公約有一百四十多個會員國,溼地總面積達一億二千二百多萬公頃。簽署公約的各締約國,都要在該國境內至少指定一個「國際重要溼地」,認同人類和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考慮到溼地的調節水份循環和維持溼地特有的動植物特別是水禽棲息地的基本生態功能。並相信溼地是具有巨大經濟、文化、科學及娛樂價值的資源,她的損失將不可彌補,期望能在現在和將來阻止溼地逐步被侵蝕及消失。同時,也承認季節性遷徒中的水禽(指生態學上依賴於溼地的鳥類)可能超越國界,因此牠們應被視為國際性資源,並確信國內政策與協調一致的國際行動相結合,以確保對溼地及其動植物的保護。

  公約的目的,在於保護溼地,特別是水鳥棲息地。溼地係指沼澤、沼泥地、泥煤地或水域等地區;不管其為天然或人為、永久或暫時、死水或活水、淡水或海水、或兩者混合、以及海水淹沒地區,其水深在低潮時不超過六公尺者。

  在每年2月2日「世界溼地日」這一天,各個國家會舉辦相關的環境教育活動,藉以推廣溼地保育,提醒大家要關懷溼地。



生物多樣性公約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世界各國在1992年6月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地球高峰會議上,共同簽署「生物多樣性公約」並於隔年底生效後,即展開生物多樣性的相關工作,為了實行公約的三個目標:維護生物多樣性、永續利用其組成,及惠益均享其資源,所有締約國定期召開大會,並以2010年為目標,力求於期限前讓生物多樣性滅絕的速度大幅度減緩。聯合國192個成員,目前擁有190個締約方的生物多樣性公約堪稱全球最重要的國際公約組織。台灣因為不是聯合國會員,因此不能加入,只能以台灣觀察員身分參與。台灣雖然不是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締約國,無法與其他會員直接交換訊息及互相協助,然而台灣及全球的生物多樣性趨勢牽動著我們及每一位地球成員的生活,

        5月22日為國際生物多樣性日。



華盛頓公約  資料來源:楊懿如的青蛙學堂

        全名是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該公約係於1973年6月21日在美國首府華盛頓所簽署,1975年7月1日正式生效。目前共計有171個締約國。華約的成立始於國際保育社會有鑑於蓬勃的野生物國際貿易對部分野生動植物族群已造成直接或或間接的威脅,而為能永續使用此項資源,遂由世界最具規模與影響力的國際自然保育聯盟領銜。

  華約的精神在於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的國際貿易,其用物種分級與許可證的方式,以達成野生物市場的永續利用性。華約管制國際貿易的物種,可歸類成三項附錄,附錄一的物種為若再進行國際貿易會導致滅絕的動植物,明白規定禁止其國際性的交易;附錄二的物種則為目前無滅絕危機,管制其國際貿易的物種,若仍面臨貿易壓力,族群量繼續降低,則將其升級入附錄一。附錄三是各國視其國內需要,區域性管制國際貿易的物種。



4月22日 世界地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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